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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分类: 公招信息 时间: 2024-08-10 浏览量: 875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调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指标

具体选调岗位、指标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云阳县除外)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在岗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3. 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35周岁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特别优秀的条件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名师等。

4. 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报考职教中心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岗位的,应为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相关专业毕业;报考职教中心大数据专业教师岗位的,应为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相关专业毕业;报考职教中心物联网专业教师岗位的,应为物联网、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毕业。报考特教学校教师岗位的,应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 除职教中心、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同时2021年9月以来,仍从事该岗位教学。

6.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7.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均以2024年8月31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格类材料,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3日9: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3.249.157.217:12818/exam-system-examinee/yyxd),点击“云阳县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选考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网上信息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云阳县教委408室,持《云阳县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教师岗位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明、编制证明(或入编文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并张贴照片(需考生提前准备好2张1寸证件照)。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鲜章并印有人像的临时身份证明。

(三)加分条件及审核

报名参加选考人员若具备下列资格的,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关认证文件材料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通过后,按下列标准在总成绩计算环节予以加分,现场赛课或表彰多次获奖的,每年只记一项最高得分。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

1. 近5年内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1次加5分;获得直辖市所属县级以上或省(自治区)所属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厅级以上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1次加3分;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正处级以上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嘉奖)1次加2分。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加5分,区(县)级骨干教师加1分。

3. 近5年内获得各级(教委、教师进修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现场赛课(含技能比赛、基本功比赛等)的,按以下标准加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加4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二等奖或省(自治区)所属地市级一等奖或直辖市所属区(县)级一等奖加3分,省(自治区)所属地市级或直辖市所属区(县)级二等奖或省(自治区)所属(区)县级一等奖加1分。

(四)关于开考比例

本次面向全国教师选调教师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1: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指标至1:1比例,递减指标仍达不到1: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五、考试考核

本次选调考试通过面试进行,各选调学校在县教委统一安排下分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即教学片段展示)和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成绩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报县教委审查备案。考试考核成绩现场告知本人并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加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推荐为拟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选调学校按选调指标1:1等额推荐人员,将名单上报县教委进行复审。推荐人员与选调指标未达到1:1比例的,递减指标至1:1比例。复审合格的,由县教委组织拟推荐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因孕期、哺乳期未完成体检环节的,待孕期、哺乳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进入考察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按规定公示拟考察人选。公示期内由各选调学校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接受社会检举,举报电话为55138681。

考察由选调学校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县教委,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调剂

报考人员未与报考单位达成选调意向的,可在公布的县内学校岗位指标限额内,由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到县内其他相应层次学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并考察合格,作为拟聘人选。选考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则按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及学校在岗教师实际情况进行聘任;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的,只能低岗聘任,享受聘任岗位待遇。

本次选调的人员在本县设服务年限,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县内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本科学历在县内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出云阳县。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次选调的人员还需在调入学校工作2年及以上,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调出本单位。

八、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选调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选调)为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在云阳县教育委员会。选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电话:55138681。

  附件:1. 云阳县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

岗位及指标一览表;

         2. 云阳县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

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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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jw/zwgk_62088/jczfxxgk/jczwgk/ywjy/jsgl/jsgkzp/202408/t20240809_13487419_wap.html